來源:幼教網 作者:靜安區教育局 2017-03-01 17:28:38
三、初中階段招生
(一)公辦初中學校招生采用相對就近小學對口或部分電腦派位的方法,小學畢業生免試入學。公辦寄宿制學校(上海市回民中學除外)限在本區范圍內招生。當報名的學生人數少于學校招生計劃數時,學校應如數錄取;報名的學生人數超過學校招生計劃數時,學校可采用“電腦派位”等辦法錄取學生。
(二)回戶籍(“人戶分離”居住)地就讀。跨區縣就讀的本市戶籍小學五年級學生,應在就讀學校參加小學畢業考試,畢業后可在學籍所在區縣就讀初中,也可根據實際情況申請回戶籍(居住)地所在區縣就讀初中。確需回戶籍(居住)地入學的學生,應向就讀小學提出申請,由學校告知審核證件、網上申請、統籌安排等事項,家長在網上填報《本市戶籍學生回戶籍(居住)地就讀申請表》,經審核符合條件的,由戶籍(居住)地區教育局統籌安排進入公辦初中學校就讀。辦理申請回戶籍(居住)地就讀手續截止日期為2017年4月10日。
(三)進一步加強初中體育、藝術特長生招生工作。根據市教委有關要求,靜安區將根據本區體育傳統特色項目學校和藝術教育特色學校建設的相關規定和情況制定本區體育、藝術類特長生招生辦法,建立健全特長生資格確認制度。靜安區將通過“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公開體育傳統特色項目學校、藝術教育特色學校招生計劃。初中體育、藝術特長生招收數嚴格控制在本年級學生總數的5%以內。招收體育、藝術特長生的相關學校,將通過學校網站公布招生簡章,明確招收項目、計劃、招生辦法等。擬錄取的體育、藝術特長生名單須在就讀小學張榜公示,同時經區教育局審核。體育、藝術特長生測試時間為4月15日—4月16日,特長生招生工作于4月22日完成。具體情況可參見《2017年靜安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體育、藝術特長生招生實施細則》。
(四)隨遷子女入學。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小學畢業學生統籌安排至公辦初中就讀。初中學校應告知學生及家長完成義務教育后報考高中階段學校的相關規定和政策。
(五)來滬就讀六年級。在外省(自治區、直轄市)就讀五年級的本市戶籍、非本市戶籍(含港澳臺)學生,如需在本區就讀六年級的,須攜帶相關證件到戶籍(居住)所在地區教育局辦理入學信息登記手續(截止日期為2017年6月30日),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四、民辦學校招生
(一)公布招生簡章。民辦學校向區教育局申報招生計劃和招生范圍,經核準后報市教委備案。學校應在核定的招生計劃與范圍內招生,有寄宿條件的民辦學校可跨區縣招生。民辦學校嚴禁計劃外招生,嚴禁擅自以“國際部”“國際課程班”“境外班”等名義招生。民辦學校依法自主招生的簡章及公告,須向區教育局備案,相關信息在“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以及區教育網站、學校網站上向社會公布。民辦學校的招生簡章公開內容應包括學校辦學情況、招生計劃、招生程序、面談范圍、收費標準、“三個承諾”(不提前開展報名和面談等工作、不收取各種特制的學生個人簡歷及各類獲獎證書、招生錄取不與任何社會教育培訓機構掛鉤)等。(二)實施網上報名。民辦學校實行網上報名和招生錄取工作。4月24日—26日,報名就讀民辦小學的學生須在“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填報志愿,每個適齡兒童限填報2所民辦小學。4月27日—29日,報名就讀民辦初中的學生(含民辦九年一貫制學校的小學畢業生)須在“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填報志愿,每個學生限填報3所民辦初中。報名成功后,家長必須于5月5日前在“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的“民辦報名學生照片上傳”欄目中按規定要求上傳學生本人照片,未上傳照片的學生將不能參加民辦學校面談。
(三)規范面談程序。民辦學校要規范面談程序和方法,面談應結合本校辦學理念與辦學特點,通過活動考察、面談交流等方式,從行為習慣、學習習慣、團隊合作、實踐能力、身心素質、興趣愛好、家庭教育等方面,選擇符合條件的學生。嚴禁學校利用面談進行任何形式的學科知識考試或測試。民辦學校的面談過程向市、區兩級教育行政、督導、監察部門以及學校家委會代表等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鼓勵各民辦學校針對面談方法和內容開展專題研究。本區民辦小學面談時間為2017年5月6日,民辦初中面談時間為2017年5月6日—7日。學生憑面談通知,攜帶戶口簿、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證》或《上海市臨時居住證》和《就業失業登記證》或《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申請回執》等證件參加民辦學校面談。參加初中面談的學生還須攜帶《上海市學生成長記錄冊》。(四)分批招生錄取。根據市教委有關要求,民辦學校招生實施按志愿分批次錄取辦法。5月8日—9日進行第一志愿錄取,5月11日—12日進行第二志愿錄取,5月14日—15日進行第三志愿(限初中)錄取。學生家長應在規定的時間內,通過短信或“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完成確認工作。5月16日民辦學校完成招生工作,將錄取名單上報區教育局。
五、具體工作要求
(一)公開招生信息。
區教育局和學校應通過本單位網站和其他形式主動向社會公開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信息,并負責招生政策問答。
小學招生工作咨詢地址及電話:和田路195號56630990-2172初中招生工作咨詢地址及電話:和田路195號56630990-2155
(二)開展“校園開放日”活動。
2017年3月18日-4月7日,本區公辦學校開展“校園開放日”活動,向社區學生及其家長展示學校辦學理念、課程設置、師資水平、辦學特色等,參與學區、集團建設的學校要展示共享共建的資源。2017年3月25日-4月7日,本區民辦學校開展“校園開放日”活動,不得組織學生入學報名,不得進行紙筆測試,不得對學生進行面談,不得收取學生簡歷(包括各類獲獎證書)。各學校“校園開放日”要提前通過學校網站、張貼通告等形式告知社區和家長,做好活動設計和運行方案,維護安全、有序的活動秩序。
(三)發放入學通知。
8月10日前區教育局完成區域內適齡兒童入學安排、招生錄取等工作,8月15日前各學校向新生發放入學通知書。
(四)推進注冊制度。
2017學年,本市全面實施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年學籍注冊制度。由區教育局和學校向學生家長發放學年注冊告知書,明確注冊對相關證件核對的要求。隨遷子女及其家長要關注持有證件的有效期,及時到相關部門續簽或補證。對不能提供有效證件的,暫不予以學籍注冊。學校應向家長告知不能注冊學籍所產生的后果。家長須向學校承諾及時前往有關部門辦理相關證件,確保所持證件的有效性。
(五)加強監督管理。
切實加強對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指導、監督和管理,嚴格執行市教育行政部門關于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的各項要求,發現問題及時糾正,確保招生入學工作平穩有序進行。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監督地址及電話:和田路193號56630990-1005。
(六)開展教育督導。
充分發揮責任督學對學校經常性督導的優勢,對區域均衡配置教育資源、保障適齡兒童義務教育權利、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規范招生等方面進行過程性監控,適時開展巡查。區教育局履行監管職責,監督并指導學校履行依法規范辦學的責任,逐步形成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就近入學工作的常態化監控機制。
(七)完善監察機制。
進一步完善招生監察工作機制,監督招生入學有關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貫徹落實,依法依紀查處招生入學工作過程中的違紀違規事件,協助解決本區中小學招生工作中出現的突出問題,確保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規范有序進行。
(八)落實問責制度。
公辦學校在招生過程中,凡舉辦重點班、實驗班、快慢班,報名錄取學生時以學生奧數成績、英語星級考等各類競賽獲獎證書、各類等級考試證書為依據的,或拒絕接受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適齡殘疾兒童入學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等有關規定,區教育局將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校長和其他相關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九)實施“雙減”措施。
民辦學校在招生錄取過程中未兌現“三個承諾”的,或以考試(測試)方式選拔錄取學生的,或錄取學生時以學生奧數成績、英語星級考等各類競賽獲獎證書、各類等級考試證書為依據的,或招收無學籍材料學生,或利用招生入學違規收費,或擅自在學校招生計劃外招收學生等違規招生行為的,區教育局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等有關規定,責令校長或有關責任人員及時糾正;拒不糾正的,實施“雙減”措施,即核減該校第二年30%的招生計劃數,取消當年政府專項扶持資金。
附件:2017年靜安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日程安排
上海市靜安區教育局
2017年2月24日
相關推薦:2017年上海各區幼升小入學政策匯總
相關推薦:
小升初試題、期中期末題、小學奧數題
盡在奧數網公眾號

歡迎使用手機、平板等移動設備訪問幼教網,幼兒教育我們一路陪伴同行!>>點擊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