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家長幫深圳站 2018-04-23 11:28:49
六、錄取辦法和原則
采取填報志愿的方式進行錄取。
2018年除試點大學區的中山小學、馬巒小學填報三個志愿,其余學校仍然采取填報兩個志愿的方式進行錄取:
【1】按學校招生地段就近免試入學。
【2】志愿填報要求:每個申請人可在網上填報兩個志愿:第一志愿必須填報本人所在學區的學校,第二志愿為民辦學校。在填報志愿的過程中,每個志愿學校只可填報一次。
【3】若第一志愿(公辦)未被錄取,而個別公辦學校尚有空余學位,則在符合條件又未被錄取的學生中按照“先類型后積分”的原則進行分流;分流后仍然未被錄取的,第二志愿(民辦)仍然按照“先類型后積分”的原則進行錄取。錄取到民辦學校就讀的適齡兒童可享受相關減免優惠。
【4】填報同一志愿的適齡兒童根據“先類型,后積分,不同類型不比較積分”的原則,按積分由高到低的順序錄取。
【5】建議家長對是否服從調劑做出選擇;選擇不服從調劑的學生,若未被填報的志愿學校錄取,教育局將不安排學位,由家長自行聯系民辦學校。
七、馬巒小學、中山小學
試點大學區招生
(一)試點對象
將馬巒小學、中山小學作為大學區招生試點學校,將它們的招生范圍組成一個大學區,開展招生試點工作。
(二)積分方式
基礎積分按照全區統一積分標準計算。大學區加分情況為:報學區所屬學校加10分(即屬中山小學學區的適齡兒童選擇報讀中山小學加10分,而選擇報讀馬巒小學不加分;屬馬巒小學學區的適齡兒童選擇報讀馬巒小學加10分,而選擇報讀中山小學不加分)。大學區最終積分為基礎積分與大學區加分之和。
(三)錄取辦法
屬于馬巒小學、中山小學學區范圍內的適齡兒童,可同時填報兩所公辦學校(馬巒小學、中山小學)和一所民辦學校(任意)。教育主管部門按照先志愿、后學位類型積分、積分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網上錄取。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如第一志愿(公辦)未被錄取,而第二志愿(公辦)尚有空余學位,按照“先類型后積分”的原則進行第二志愿排位錄取。第二志愿未被錄取的,第三志愿(民辦)仍然按照“先類型后積分”的原則進行錄取。
八、學區住房限制措施
為公平地配置公辦教育資源,緩解個別學校學位緊張的問題,我區2018年招生依舊實施“學區住房限制措施”,具體如下:
【1】學區內一套住房只允許一戶住戶的孩子申請學位,如同一套房有多個孩子申請學位,必須是相同的父母或法定監護人。
【2】2013年起,已用該房成功申請學位的住戶小孩,在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籍仍在原學區,該房屋將被招生系統鎖定(小學鎖定6年,初中鎖定3年),其他家庭的小孩不得再用該房申請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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