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家長幫論壇青島站 作者:蕭舒 2018-05-13 14:48:05
(三)招生流程
學生家長提交報名材料,報名點招生人員對材料進行初審,不符合招生條件的材料予以退回并說明退回原因。初審符合招生條件的學生家長填寫入學報名登記表。教育主管部門會同公安、國土、工商、國稅、人事等部門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復審,需要隨機派位的班級組織電腦隨機派位,確定錄取后,將在高新區官方網站或各學校公示錄取學生名單,并由學校通知學生家長領取《入學通知書》。
五、外來務工就業人員子女報名條件
外來務工就業人員子女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截止至2018年8月31日,父母至少一方在我區正規就業滿一年以上,且社會保險繳費截止報名當月按月連續繳納;或者工商營業執照并附繳稅證明滿一年以上;
(二)父母至少一方有我區公安部門核發的居住證;
(三)父母一方在我區購買房屋且取得房屋產權證或租住商品房、集體產權房屋;
(四)符合我市規定的入學年齡。
六、報名時需提交的材料
(一)區域內“兩證統一”的適齡兒童
1.公安部門核發的兒童隨父母、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同戶的居民戶口簿。居民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將戶口薄首頁、索引頁、兒童本人頁復印在一張A4紙上)。落戶時間截止各學校報名當天。
2.與戶籍情況一致的住房產權人的房產證原件和復印件。
3.法定監護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外來務工就業人員子女
1.父母至少一方在我區有效期內的勞動合同、青島市就業登記花名冊原件和復印件、社會保險參保證明原件;或者工商營業執照原件和復印件,并附滿一年以上的繳稅證明,免稅企業需提供免稅證明。
2.父母至少一方在我區的居住證原件和復印件。
3.父母一方在我區的房屋產權證或房屋租賃證明原件和復印件。租住商品房的,需提供由青島高新區不動產登記中心出具的房屋租賃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租住集體產權房屋的,需由集體產權房屋所在的單位出具證明原件。
4.學生居民戶口簿、家長身份證的原件和復印件(將戶口薄首頁、索引頁、學生本人頁復印在一張A4紙上)。
區域內“兩證統一”適齡兒童和外來務工就業人員子女報名一年級的,除要求提報以上材料外,還須提報兩張1寸免冠照片(填報名表使用)、兒童健康手冊、預防接種證原件等材料。非起始年級新生需提供原所在學校的學籍證明。
七、殘疾兒童入學辦法
各學校要積極做好殘疾兒童的入學摸底工作,要將具體任務落實到有關人員,力求殘疾兒童按時入學,依法督促并落實殘疾兒童于開學前到特殊教育學校或普通小學報到。要積極接收殘疾兒童隨班就讀,對提出入學要求的殘疾兒童實行零拒絕制度。青島市盲校、青島市中心聾校義務教育階段均面向全市招生。
八、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學校要從維護教育發展穩定大局的高度,加強對招生工作的組織領導,認真學習和嚴格執行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各街道教委辦要落實好招生計劃,確保招生工作平穩、順利和有序進行。請街道學校于6月30日前,將招生的證明材料提交人才教體局備案。
(二)實施陽光招生。各街道教委辦、學校要通過多種形式向社會公開相關招生信息,包括招生政策、咨詢方式、錄取結果等,自覺接受社會監督。要認真做好招生工作的來信來訪工作,及時把問題解決在學校。對需要采取電腦隨機派位方式招生的學校,人才教體局要請高新區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請社會監督員和家長代表等參加,確保陽光招生。
(三)嚴格招生紀律。各相關部門和各學校要嚴把招生入學資格審核關,認真做好相關材料的查驗工作,對審核的材料進行簽字確認,確保材料真實性。中小學不得招收不符合就讀條件或者未經審核的學生。對違規招收的學生,由招生學校負責將違規招收的學生勸回原就讀學校或戶籍地學校就讀,同時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四)確保學生入學率。各學校要及時摸清應入學人數,采取多種形式告知轄區內學生家長。因特殊情況要求延緩入學的,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應提供縣級以上人民醫院證明及戶口簿到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申請,并到教育主管部門備案。對違反《義務教育法》相關規定的行為,要依法督促改正。根據山東省《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和《青島市高層次人才服務綠色通道實施辦法》要求,優先安排學區內戶籍地現役軍人子女和持《青島市高層次人才服務綠卡》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
人才教體局招生監督電話:66966567
高新區人才服務和教育體育發展局
2018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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