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家長幫論壇青島站 作者:蕭舒 2018-05-14 23:05:06
幼教網整理了關于2018年青島李滄區幼兒園招生工作方案,希望對寶貝升學有所幫助,僅供參考。
2018年李滄區幼兒園招生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青島市學前教育條例》精神,根據《青島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18年幼兒園招生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18〕030號)的要求和部署,本著“相對就近、公開公正、統一與自主相結合”的原則,結合我區學前教育現狀,特制定2018年李滄區幼兒園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對象
2018年幼兒園小班招生對象為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間出生,可正常參加集體活動、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幼兒。
二、招生范圍
(一)試點就近入園的幼兒園 優先招收規定區域內的常住適齡幼兒,報名時需同時符合兩個條件:
1.有規定區域內的常住戶籍,且幼兒必須與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戶籍,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為該戶籍戶主;
2.有與該戶籍住址一致的有效房屋產權證明(提供房產證或購房合同、廉租房租賃證明等)。
僅持有規定區域內的常住戶籍或房屋產權證之一者視本區域持雙證幼兒的錄取情況而定。(具體信息見各幼兒園招生簡章:2018年李滄區70所幼兒園招生簡章!(全) )
試點就近入園幼兒園在滿足本區域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入園需求后,如有空余學位,可以面向周邊區域招生。
(二)非試點就近入園的幼兒園 優先招收具有李滄區常住戶籍的適齡幼兒。幼兒必須與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戶籍,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為該戶籍戶主。
外來務工就業人員子女參加二次招生,報名時需提供以下:
(1)家長本人身份證;
(2)網上報名確認表;
(3)幼兒及其父母原籍戶口簿全頁、幼兒出生醫學證明;
(4)《兒童健康手冊》;
(5)父母至少一方在有效期內(截至2018年8月31日滿一年)的青島市李滄區居住證;
(6)父親(或母親)務工證明需提供以下兩種證件之一,在有效期內且截至2018年8月31日滿一年,需提供:
李滄區人社局驗印的勞動合同正規文本和經區人社局驗印的招用人員備案花名冊及社保卡;或李滄區的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和繳稅或免稅證明;
(7)父親(或母親)住所證明需提供以下兩種證件之一:
李滄轄區房屋產權證(100%產權)或其他相關憑證(購房合同、購房發票、契稅證明);或由李滄區房產交易中心驗印的、截至2018年8月31日登記日和租賃期均滿一年的《青島市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
(三)國企、部隊、高校等舉辦的幼兒園 優先滿足本單位職工子女入園需求,剩余名額面向本轄區居民子女公開報名招生。
三、招生程序
(一)發布招生信息
5月11日(星期五)通過李滄區教體局網站、微信公眾號等途徑,向社會發布李滄區幼兒園招生工作方案,以及各幼兒園基本情況和招生計劃。同時,各幼兒園通過幼兒園網站、幼兒園門口和社區宣傳欄等途徑發布本幼兒園招生簡章。
(二)組織報名錄取
1.報名方式。各幼兒園實行網上報名,現場確認。家長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打開網址(http://www.wybm.org )登錄“青島市幼兒園網上報名系統”,點擊“李滄區”,進入幼兒園報名。根據報名系統提示,按要求如實、完整填寫幼兒信息和家長信息,打印結束后,完成網上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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