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家長幫長沙站 作者:長沙幼升小 2018-06-08 15:43:08
溫馨提示
1.住宅樓盤業主需在正式交房、實際居住以后方可入學,單身公寓、酒店式公寓原則上不能作為入學的依據。購買的車庫、閣樓、商鋪等非住宅性質的房產,不能作為入學的依據。
2.學區范圍內二手房業主(含繼承、贈與的業主)子女入學,自前業主享受學區指標之日起滿6年后方能再次享受入學指標;持共有房屋產權證的業主,一個業主子女享受入學指標后,另一個業主子女須滿6年后才能再次享受該套房的入學指標,未滿6年的業主子女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持共有產權證(或房屋產權證、房屋預告登記證)的業主須小孩法定監護人及小孩本人名下無全產權房產且共有人之間須系祖孫、父子(女)、母子(女)關系才能享受該套房的入學指標。
3.請父(母)攜適齡入學兒童及以上所有必帶資料按指定報名時間進行現場報名登記。
4.報名期間,請家長自覺遵守報名現場的相關規定,誠信、有序遞交各項資料,確保資料真實有效。
5.插班生報名需先在物業、售樓部或者學校門衛室進行登記(在學位有余的情況下可以接受符合就讀條件的學生入學),學校在五月底六月初統一進行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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