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幼教網 2018-08-23 17:41:28
肯尼迪·摩爾在她的文章中還指出,誤用“校園欺凌”行為還有一個不利影響。如果有學生向學校報告自己受到校園欺凌,但結果證明不是欺凌行為時,那么這個學生在學校的威望和人緣就會大打折扣,因為同齡人都不喜歡愛告狀的孩子。
此外,隨便指責一個孩子是校園欺凌者是極不負責任的表現,因為一旦給這個孩子貼上了“校園欺凌者”這個標簽,就很難撕掉,被貼上這個標簽通常意味著被排斥和隔離,而且日后很難再回歸正常生活,這對這個孩子來說很不公平。因此,隨便指責孩子是校園欺凌者,這本來也是一種“欺凌”行為。
那么,當孩子遇到不友善的對待時,家長該如何做呢?我們不妨多給孩子一些自己處理問題的權利,讓他們學著自己去面對。
當孩子在學校和其他同學產生矛盾,回家想談論對方的行為時,我們可以傾聽并表現出同情心,接著問孩子:“你的選擇是什么?做出這些選擇后,會導致什么結果?”
總之,讓孩子自己學著去處理這些人際關系和矛盾,而不是“護犢子”,輕易地將孩子們之間發(fā)生的“不友善”行為直接上升到“校園欺凌”,甚至直接替孩子解決這些問題。
—END—
作者:BradenBell
翻譯:小蕊
本文系家長幫獨家翻譯稿件,未經授權,不得轉載,侵權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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